
我家算是(莫如说正是)地处乡下,四周有好多好多蜥蜴。以形体观之,蜥蜴不属于怎么讨人喜欢的那一类动物。倒不是说它明显加害于人。况且又吃虫子,细瞧之下还多少有腼腆之处--性格绝对不坏。
可是,家里养的两只猫偏偏喜欢——比一日三餐还喜欢——-弄蜥蜴,动不动就拿蜥蜴开心。蜥蜴吃不消,当即弄断尾巴逃跑。自然界也真是不可思议。猫十回有十回不追蜥蜴主体,而只对断掉的尾巴情有独钟。何以如此我自是不明白,总之猫在断掉后一动一动抽搐的尾巴的魅力面前绝对束手就擒。于是蜥蜴得以一代代活命下来。
所以,直到最近我都以为蜥蜴不是等闲之辈。不料这两天翻阅杂志,上面写道蜥蜴自有蜥蜴催人泪下的辛酸。
原来,丢了尾巴的蜥蜴很受同伴欺负。没尾巴的蜥蜴只因没尾巴便低了一等,地盘被削掉一半,雌的也报以白眼,在尾巴完全长好之前日子万分难熬。
看罢这段文章,我觉得蜥蜴实在可怜之至。明知失去尾巴要受同伴的气也还是要弄断尾巴从猫那里逃跑——这种悲剧性本性委实令人不忍,蜥蜴也好人也。往后不再开玩笑扯蜥蜴的尾巴了,要以温存的目光守护它才是。
——村上春树,摘自《村上春树又“酷”又野的白日梦》,来源:译文
一年前读到这篇文字,在我所喜爱的《译文》这本杂志上
——偏偏《译文》也总是很钟情村上春树,虽然最近一期的关于回文游戏的我有些看着发晕。
偏偏我这里有一个日渐放肆的房客
今日她居然真的把魔爪伸向了蜥蜴
俗话怎么说来着的:惨无猫道!!!
趁我清洁饲养箱的空,一下子窜了进去,叼住了一条新疆沙虎。
我拼命把她往外拖,居然还不肯松口
好不容易把她的嘴弄开,守宫一下子就窜了出去,我都顾不上去逮
先将房客关了禁闭,然后才翻箱倒柜地找守宫
……
好在,猫口逃生的守宫居然安然无恙
看来村上说得一点也没错啊,猫就是爱欺负蜥蜴